Oct
2024
在台灣,科技藝術作為一種特殊的藝術類型,是歷經了二十多年的努力才獲得的成效。從早年的數位藝術、藝術與科技、新媒體藝術這些概念內涵與作品形式的討論,到十年前改以「科技藝術」為主要統一的名稱這個進程,相關作品的發展有一個重要的面向,就是持續實驗與推移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影視動漫、遊戲與設計領域之間的邊界,我們可以說,近年逐漸穩定下來的「文化科技」概念清楚地表明了這些年間技術持續突破不同藝術類型框架,並成為文化基礎架構的趨勢,我們可以看到,不同藝術領域中(不管是音像、音樂劇、舞蹈、布袋戲還是戲曲)越來越多的作品都在技術的開發與運用下,成了「科技導向的藝術」。
科技、藝術與表演的關係因而越來越以「科技潛能」作為主要探索的內容,「表演」是「觀眾導向」的科技表達形式,而「藝術」強調的是不同於展示科技的「實驗性探索」。這三者的共構的時代背景,就在於我們的日常與勞動對於科技的依賴性越來越強,甚至可以說我們是活在特定「技術文明」的時代。
從這一點來觀察這些年來科技表演藝術領域的發展,我們可以發現:「科技」往往指的並非單一技術,而是「技術複合體(the technological complex)」。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從不同技術系統的關係與共構形式來觀察作品的整體表達,才能更精準地感受創作者們在技術驅動與創作衝動之間的創意。
整體而言,在智慧型移動載具與平台的議題浪潮之後,我們可以觀察到XR(VR、AR與MR)與沉浸式場域所帶來的空間轉向,以及AI目前在圖像、聲音或語言等不同媒介生成自動化上所產生的效果,也直接促成三維「世界」的同步生成。我們見到諸如「音速死馬」團隊的《壁》與「世翔怎樣放手翊博」團隊的《皇后與她的魔鏡》,都充分利用了這樣的特質,在場上創造多重平行的敘事世界。相較於自動化層面上的AI使用,與智慧(intelligence)有關的、透過感測器來輔助行為效力在環境中的拓展這個運用,雖然在歷年的表演中相對沒有被強調,但是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團隊往這個方向著力,今年新秀組白鹿迷路劇團的《克卜勒第N ≒ 幻覺依賴定律》的努力,讓我們對於這個方向的嘗試充滿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