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聞

【AQ議事廳】第一屆台北戲劇獎議題之一 為何只限公有場地有資格? 評審如何組成?觀眾代表怎麼來?

24

Jun
2024

自從台新藝術獎轉為推薦性質之後,公開評比性質的表演獎已經消失多時。表演藝術界一直期待能有獎項來肯定傑出作品,並引發討論與重視。今年,台北市文化局將舉辦第一屆「台北戲劇獎」,日前已結束報名。

然而,辦獎並不容易,爭議也在所難免。AQ廣藝誌將在兩週內深入探討「台北戲劇獎」帶來的議題,並釐清主辦方的解釋。

首先,第一個議題是關於參賽資格的場地限制

根據文化局公布的報名規定,作品必須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台北市公有房地劇場(包括公營、公辦民營及標租公有房地之劇場)演出三場以上,才具備報名資格。換句話說,在私人劇場或其他空間演出的作品則無法參賽。

對此,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陳錦誠表示,場地限制雖然可惜,但因資源、預算和評審委員有限,全面納入各場地實際操作困難。然而,他強調,第一年試辦只能在既有條件下盡量囊括優秀作品,未來可以考慮放寬場地限制,或設立補救機制,例如評審委員發現其他優秀作品後,主動推薦參賽。

故事工廠執行長林佳鋒指出,限制在公有場地有助於確保參賽作品在製作規模、卡司陣容、行銷票房等方面達到一定水平,這實際上為戲劇獎設置了初步篩選門檻。他坦言,一定會有遺珠之憾,建議在第一屆結束後,大家可以檢討放寬場地限制的可能性。
全民大劇團團長謝念祖也認為,公有場地的演出具有一定的規模與專業水平,這是一個合理的初步篩選門檻。他同時認可其他場地可能有精彩的作品,但目前需先明確哪種方式最為可行。

北藝中心董事王孟超則提到,場地限制會排除許多非典型劇場的演出,例如台北藝穗節的大部分作品因在私人場地演出,無法參賽。然而,若要納入這些作品,恐怕現有的預算和評審規模無法負擔。他認為,首屆獎項重要的是先跨出第一步,未來在資源允許下再逐步調整。

綜觀以上受訪者意見,大多認為場地限制雖有不足,但在目前情況下,是唯一勉強可接受的辦法。他們主張先辦成第一屆,再逐步改善。

第二個議題:評審資格

本屆台北戲劇獎的評審團由專家學者、藝評媒體組成看戲觀察團,提供評分與意見,並進行投票。此外,也公開徵選觀眾代表參與評審。目前共有161位觀眾報名,經過遴選後,選出十名「觀眾代表」參與獎項初審階段。然而,這個篩選過程也引發了對「標準為何」的質疑。

陳錦誠認為,設計這樣的制度是「在乎觀眾的意見」,他建議文化局應該說明清楚「觀眾代表」遴選的方式與標準,並公開遴選評審委員名單。他強調,評審的獨立性與客觀性至關重要,若無法建立,獎項將遭受質疑。他希望,第一屆得獎名單若能受到肯定,大家對戲劇獎的持續舉辦才會有期待。

謝念祖認為,「觀眾代表」制度能彌補評審不足之處。因為評審無法看完所有演出,「觀眾代表」的存在可以確保所有參賽作品都有被看見的機會。至於這是否是一個好方法?還需通過實際執行來檢驗。 返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