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

【走入劇場】把詮釋的權力交還到你的手上──《操演瘋狂》與黃鼎云

21

Jun
2022



我們採訪時,黃鼎云最常露出的便是沉思的表情。 © 趙珮榕


與黃鼎云見面時,是《操演瘋狂》演後的隔日,再隔兩日就是演後座談。我們問黃鼎云為何不選擇在表演後就舉行,畢竟現場觀眾討論熱烈,明顯有這樣的需求;但黃鼎云說,希望大家先沉澱幾日再討論,這顯示了一件有趣的事:他對於觀眾的要求很高。


他無意當學者,但他很像一名學者:互動式演出、沉澱過後的座談,都顯示了戲劇成為他探討/培育人文的一個場域。

 

社會是價值觀的堆疊與融合

但這不是指黃鼎云認為自己站在一個較高的位置。與之相反,因為同志身分的緣故,他從小特別能感覺自己與群體之間的疏離。他曾在其他專訪裡提到自己「很乖」,我想那個「乖」或許是種保護色,與團體的格格不入讓他敏感地察覺潛藏的階級落差:外來者、弱勢、同志、身心症患者,在這個看似多元融合的島嶼裡,背負著不能被看見的、不潔的壓力。
 

這種非主流的拒斥感,在他選擇劇場作為發展領域後,以此來詮釋他想探討的議題:《島嶼酒吧──地瓜情味了》透過移工或非台灣籍居住者眼中的「台灣」,討論主體如何形塑;《山高流水之空中》找來NGO團體探討公共場所全裸合法化、無條件基本收入等基進主題,試探公民想建構什麼樣的社會。
 

他的人文探討貌似廣泛,但這些議題都直指單一核心:民主。社會由人構成,無法融入群體的孩子在長大後關心的是主流與非主流的期望可以怎麼融合於同一個社會,又或者說,全部的公民加總起來的社會樣貌。
 

或許他渴望從人身上得到的,是一個兼納的社會,而在走入這個社會前,要包含太多的價值觀扣問。
 


透過「非台灣人」之口,《島嶼酒吧──地瓜情味了》討論土地認同與國家定義。 © 羅慕昕


《山高流水之空中》利用各類人權議題,討論人對自由與社會的想像邊界。 © 羅慕昕


他的民主在這幾年也更往上延展,比如他於台灣當代文化實驗場(C-LAB)創作計畫《神的棲所GiR》,討論的就是另類的心智狀態(altered mental status, AMS)。撇開神學的角度,乩童是很典型的代表:人代言神,讓神具像化,人亦認為自己是神的化身。黃鼎云認為這跟表演很接近,當一個演員在飾演哈姆雷特時,會不會認為自己也成為哈姆雷特。讓我們延伸這個概念:當神可以透過某種練習或技術進入每個人(戲劇學院的表演訓練也是一種附身),我們找到了學習的路徑,黃鼎云說:「那麼神跟人之間不就更民主了嗎?」

 

這個路徑,到了《操演瘋狂》,也在一定程度上被運用。
 

瘋狂的定義是什麼?

《操演瘋狂》的創作源於對「台鐵殺警案」一審與二審的判決差異。黃鼎云一頭栽進判決書,發現一、二審的精神鑑定並沒不同,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症(Schizophrenia),有妄想的症狀:他知道對方是警察,但在那個妄想的世界裡,警察只是外殼,內在是要來攻擊他、處罰他的人。
 

那麼是何者造成判決落差?原本就對心智運作好奇的黃鼎云,為此跑去陽明交通大學的心智哲學研究所旁聽,也透過自學試圖理解司法世界與精神醫學的世界。在他的認知,法律上對於《刑法》第十九條的定義是:被告能否能辨識行為當下是犯法的,以及能否負起責任;因為受刑的主要目的在於教化,如果心智沒辦法理解,那麼就無法達到教化效果。因此法律對於一個人有罪與否,是以整體能力來定義。
 

但醫學上的處理較為複雜,涉及了價值判斷、過往經驗、當下事實感受分辨性等等能力,而這些都牽涉不同腦區的運作,並且人類對大腦的研究是近代才開始的,認知有限。
 

司法與精神醫學上的「瘋狂」無法嫁接,到了表演、藝術、人文領域,「瘋狂」似乎又是不同字意。比如戲劇包含了儀式,而儀式裡也談出神、癲狂的狀態。那麼我們該如何定義瘋狂?何為理性、瘋癲、幻想、現實?有可能並存嗎?或者「正常」與「不正常」的界線是什麼?
 

推演到後來,黃鼎云開始思索:該怎麼用劇場回應這個問題。
 

不再有被排斥的他者


透過把觀眾推向邊緣,黃鼎云試圖勾引出每個人心中「瘋狂」的樣貌。 © 張震洲


他將田調紀錄做成網站,並透過網站與觀眾玩互動型遊戲。你可以選擇觀看他拍攝的田調影片,從精神醫學上的「失常」定義、到審議式民主、再到乩身的訪談都有;即便不看這些影片,你也可以玩《操演瘋狂》的前導遊戲:主角阿傑是一名乩童,某日在喝了酒後,拎著水果、帶著一把水果刀,拜訪他的好友小陳,在喝醉後,神明附身了……醒來的阿傑面對的是小陳倒在血泊中的屍體,以及接下來無盡的審訊。而這個審訊開始讓你思考,一個被附身的人,到底算不算有自主意識……?(台鐵殺警案裡,被告算有「自主」意識嗎?)


《操演瘋狂》的演出則比網站前導遊戲更具互動性。從一開始,黃鼎云便選擇逼迫觀眾一起共構阿傑的殺人現場,他邀現場觀眾一起撰寫劇本,讓演員臨場發揮觀眾希望的衝突;而聲光的刺激則暗示觀眾阿傑不穩定的精神狀態;最後,黃鼎云又讓自願者上台模擬殺人現場,尤其是摔爛紅肉火龍果的戲,一開始只是砸,後來是拍爛,再後來不停地抓起果肉朝地上用力摔成泥。上台互動的觀眾被迫雙手沾滿濕黏的果肉,那一刻的確有些戲謔諷刺地跨越了臨界點。

 


黃鼎云讓現場觀眾實際操演「瘋狂」,挑戰個人對瘋狂的認知或是想像。 © 張震洲


我們可以說這個過程是黃鼎云一步步地推動觀眾演繹「瘋狂」;但也可以說,觀眾透過上台,展演了自身對於「瘋狂」的想像。那個瘋狂是黃鼎云的暗示?還是觀眾的定義?甚至是大家長期閱讀文本觀看戲劇後得到的慣常理解?則成為一個大哉問。


沒有變的是,黃鼎云始終是一個建構者,他在戲劇裡建構認同感、建構社會組成、建構主體,又或者建構一個橋梁銜接不同的兩造;而他的建構是透過觀眾的參與及價值觀的扣問,那是民主的一環,也可以說,他在追求的是一個公民的劇場。


(文字/陳怡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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