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廣藝萬象...

廣藝基金會委託創作獎勵辦法



「創作」是所有藝術工作者智慧的結晶,也是人類文化價值的來源。所以「廣藝基金會」重要宗旨之一,就是鼓勵創作、促進創意。

對藝術創作者而言,優良的創作環境及適當的製作經費,是讓創意極致發揮的必要條件。廣藝基金會作為台灣表演藝術生態結構中的溝通平台,思考的是:在目前的環境之下,台灣表演藝術團體,尤其是年輕、創意滿盈的表演藝術創作者們最需要的是甚麼?我們如何以一種適恰的角色,提供最有效益的協助。

我們無心錦上添花,只在意培育創作的土壤,滋養更多台灣創意人才和團體,並讓創作成果永續存在。所以我們長期提供「委託創作獎勵辦法」,只要您敢想,我們就敢獎。歡迎您隨時把您的創意化為企畫,讓我們幫您圓夢。以下是我們的基本做法。

 

廣藝基金會委託創作辦法:

投稿「廣藝基金會委託創作獎勵辦法」者,請先留意以下辦法與合作原則。
  1. 本會長期徵求具有原創性之表演藝術創作,音樂、舞蹈、戲劇、跨領域…,不限形式。(廣藝廳為580座之中型劇場,原則上僅提供創作此規模以下的表演作品。)

  2. 參加甄選之表演企畫,須為未曾公開發表之全新製作。

  3. 本會於收到企畫案之後,以三個星期時間進行審核,並在期間內通知審核結果。

  4. 通過審核的作品,將進行面談協商,議定補助金額。委託創作原則上於「廣藝廳」首演,「廣藝廳」提供各種舞台技術支援。

  5. 委託創作作品須同意廣藝基金會進行影音紀錄,並可能透過網路媒體傳播。其他出版計畫另議。

  6. 全額獎助之委託創作作品,著作權屬創作者,但廣藝基金會保有著作使用權。基金會可同意創作者無償使用,唯需先徵求基金會同意。

  7. 委託創作之演出,均須標記「廣藝基金會委託創作」字樣及Logo。

  8. 請將您的創意或想法詳實寫為企畫書(含創作者介紹、作品整體創作構想、作品內容、相關創作團隊、演出者規畫、預算…等),印刷裝訂三份郵寄「廣藝基金會企畫部收」即可。

專案聯絡人:

盧崇瑋小姐,e-mail: arts@quantatw.com 電話:03-3272345分機13241
地址:33377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二路211號




  
2010.08.13 A@F電子報第45期    更多的建言與努力
  
2010.08.07 A@F電子報第44期    特立而不獨行的新路  記「廣藝愛樂」揭鍋開蓋
  
2010.07.29 A@F電子報第43期    您從未見過的廣藝廳  全新的視聽享受
  
2010.07.21 A@F電子報第42期    因緣,音樂,新世界
  
2010.07.14 A@F電子報第41期    介紹我的朋友布魯尼  您該認識的俄國小提琴總教頭
  
2010.07.09 A@F電子報第40期   廣藝愛樂今夏獻聲 蒐集年輕音樂家的熱情與創意
  
2010.06.30 A@F電子報第39期   歡樂笑開懷後的音樂盛宴,廣藝愛樂新視力敬請期待!
  
2010.06.23 A@F電子報第38期   攜手向未來藝術揚帆探險 科技人與藝術人的同修初體驗
  
2010.06.18 A@F電子報第37期   與嚴酷命運的拔河者─向喜劇演員致敬
  
2010.06.09 A@F電子報第36期   「藝術教育司」議題喚起的省思
  
2010.06.02 A@F電子報第35期   期待科技藝術結合的奇花異果
  
2010.05.26 A@F電子報第34期   醒兔與睡兔的賽跑
  
2010.05.19 A@F電子報第33期   夢在夏夜,笑越時空
  
2010.05.12 A@F電子報第32期 「文創」的坐而言與起而行
  
2010.05.05 A@F電子報第31期   觀察藝術、引領思潮的台新藝術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