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一:境外文化機構或團體在大陸(營業性)演出的相關規定
1、申請人
Q:大陸單位應具何種資格才能承辦境外演出者的活動?
A:【中央法規】文化部關於加強涉外及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為認真貫徹執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以下稱《條例》)及《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外及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管理,規範演出市場經營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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